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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陕西省考试中心 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7-01-17 08:51    发布者:    浏览量:27999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陕西省考试中心

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15号令)、“新浦京官网实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电监资质[2006]8号)、“新浦京官网开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颁发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资质办[2006]5号)、“新浦京官网设立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陕西省)考试中心的批复”(西北监能资质[2015]2号)制定。

    第二条  陕西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是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咨询、培训、考试于一体的考试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所辖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书咨询、报名、培训、考试、成绩发布、证书办理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考试中心设在新浦京官网本部,挂靠技能鉴定部,由新浦京官网进行管理,在西北监管局、企业监督引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考试中心设主任1名(新浦京官网副校长兼)、副主任1名(技能鉴定部主任兼)、培训计划管理专责1名、考试组织管理专责1名、证书信息管理专责1名。

第六条  中心按区域下设10个分站。西安分站(学校本部)、灞桥分站(灞桥校区)、咸阳分站(咸阳校区)、宝鸡分站(宝鸡供电企业)、渭南分站(渭南供电企业)、汉中分站(汉中供电企业)、安康分站(安康供电企业)、商洛分站(商洛供电企业)、铜川分站(铜川供电企业)、延安分站(延安供电企业)。

第七条  分站是我省进网电工培训、考试组织实施的基层部门,在考试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分站设主管1名(校区主任或供电企业西安电专主任兼)、负责人1名、培训计划管理专责1名、考试管理专责1名、证书及信息管理专责1名、收费管理专责1名。

第九条  考试中心职责

    (一)负责陕西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分站的设立、评估、检查、督导。

    (二)负责组织开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政策与制度的宣贯。

    (三)负责考试中心各类信息的发布。

    (四)负责各分站进网电工培训考试计划的审核。

    (五)负责各分站进网电工培训、考试的协调与检查,并进行质量监控管理。  

    (六)负责向西北监管局申请试题。

    (七)负责各分站报名信息、考试成绩的审核及成绩发布。

    (八)负责许可证书的申领、制证,并向各站发放。

    (九)负责考试中心师资库管理,统筹协调各站培训师资。

    (十)负责考试中心月度、年度培训考试信息汇总

    (十一)负责与西北监管局协商,确定培训教材购置方式。

    第十条  分站职责

    (一)负责所辖地区进网电工政策宣传与咨询。

    (二)负责所辖地区进网电工报名、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编制报送办班通知(附件2)、考试信息统计表(附件3)、应试人员情况表(附件8)、申报清单(附件10)。

    (四)负责报送考生照片粘贴单。 

    (五)负责向考生发放进网电工许可证书。

    (六)负责进网电工培训、考试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第三章  培训考试咨询

第十一条  各分站对外公布联系人及咨询服务电话,负责受理社会各单位及个人的培训考试咨询。

第十二条  各分站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咨询服务电话应保持畅通,在对外公布的时间之内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第十三条  咨询服务中如遇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协调处理。

第四章  培训考试报名

第十四条  各分站均可受理低压类、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新注册和续期的报名。

第十五条  西安分站、灞桥分站及咸阳分站同时可受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特种作业新注册、续期注册的报名。

第十六条  各分站要明确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报名时间。

第十七条  各分站要在报名地点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报名流程、资料要求和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报名条件

(一)所有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

    (二)初中以上学问程度,年满十八周岁,且男不满六十周岁、女不满五十五周岁的。

    (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进网作业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

    (四)进网电工续期注册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

第十九条  申报材料

(一)新注册申报材料:

 1.报名表(附件4)1份。

 2.申请表(附件5)1份。

 3.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附件6)1份。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

 5.一寸免冠照片2张,依照申请顺序粘贴2套。

 6.应试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单位报送填写电子版,附件8)。

(二)续期注册申报材料:

 1.续期注册申请表(附件9)。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附件6)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一寸免冠照片2张,依照申请顺序粘贴2套。

 5.应试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单位报送填写电子版,附件8)。

 6.有效期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第五章  培训组织管理

第二十条  培训时间:新注册培训低压类、高压类、特种作业培训10天;续期注册培训低压类培训3天;高压类、特种作业培训4.5天。

第二十一条  各分站均可进行低压类、高压类电工进网作用许可新注册、续期的培训工作。各分站报名人数较多,无法完成培训任务时,可向考试中心申请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二十二条  西安分站、灞桥分站及咸阳分站同时可受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特种作业新注册、续期注册的培训工作,由西安分站负责全面协调。

第二十三条  西安分站、灞桥分站及咸阳分站按每月不少于2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根据当月报名人数的多少,可向考试中心申请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二十四条  培训内容按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大纲》的要求实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培训新注册分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两部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培训续期为理论培训。

     第二十五条  培训教材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组合编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核参考教材》。

第六章  考试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考试时间新注册1天、续期注册0.5天,一般安排在培训结束后进行。

     第二十七条  按谁培训、谁负责考试的原则,由各分站分别组织考试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分站考试前一周向考试中心申请理论试题,考试中心在考试前两天以加密文件方式向分站发送。

     第二十九条  各分站自行组织考试、阅卷和成绩登录,考试中心负责检查督导。

第三十条  理论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理论考试试卷由考试中心申请,西北监管局审批,从国家题库中统一调取,各分站负责印制与装订。

(三)理论考试笔试考场的安排、布置由各分站负责,要求单人、单行排列,考桌上粘贴考号。

    (四)各分站负责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落实。

(五)负责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装订、密封与评阅。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操作考试由各分站区负责组织实施,依据考核项目确定考试时间。

(二)各分站负责实操考试试题的命题,实操考题数量至少4题,其中触电急救为必考项目。

(三)操作考试在相关实训基地、工作现场进行,以《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大纲》为标准,按照《企业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布置操作考试考场,设立安全警示和操作规定。

(四)各分站负责操作考试试卷及评分标准的印制,负责操作考试成绩的评定。

第七章  成绩及证书管理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分站将考生相关信息、资料及成绩单上报考试中心。

第三十三条  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成绩审核,发布考生成绩,接受考生咨询。

第三十四条  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的申请。

第三十五条  考试中心负责向各分站发放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书。

第三十六条  各考试站负责向考生发放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书。

第三十七条  考试不合格者,由各分站通知本人办理一次补考手续,并随培训班进行补考。

第八章 财务管理

收费标准以报名地为准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分站负责报名资料、理论及操作考试试卷、办班通知、培训日志的留存,纸质资料保存期为三年。

第四十四条  考试中心负责各类管理资料的汇总、整理,负责完成各类电子档案的建立工作。

第四十五条  考试中心负责对各分站档案资料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  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完成年检资料的准备,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接待年检检查。

第十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各分站是培训、考试的安全责任部门,负责培训、考试的安全排查整改,负责培训、考试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培训、考试组织应严格按照《企业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各分站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风险的防范及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考试中心负责说明。

第五十条  各分站可根据需要制订实施细则,并报考试中心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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